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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力表检查视力时需要注意什么?
发布时间:2020-08-20 15:51:21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259 【字体: 打印

  对于一般视力检查而言,视力检查应在中等适光亮度下,检查室光线应较暗为宜。当照亮视力表时,检查者应注意避免眩光源出现在患者视野内。
  检查远视力时,检查距离为5米,视力表放置高度应以1.0(或对数视力表5.0)行视标与受检者眼高平行,照明度应当合适。
  按先右眼后左眼的顺序分别进行检查。如果戴眼镜者,还要检查戴镜视力,也称矫正视力。检查时遮眼板要严密遮盖非检查眼,否则双眼所测视力会高于单眼视力,影响检查结果的准确性,甚至造成漏诊、延误病情的情况出现。
  此外,检查时眯眼、歪头或挪动身体都是不正确的姿势,也会使得检查结果不客观,检查时必须加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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