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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如何落实新制修订《药品管理法》和《疫苗管理法》要求?
发布时间:2021-04-14 09:28:39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253 【字体: 打印

  根据新制修订《药品管理法》和《疫苗管理法》,为规范生物制品批签发行为,保证生物制品安全、有效,修订了《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
  一是全面规范批签发行为。强化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规范细化操作要求,明确批签发豁免的情形、批签发检验项目和频次要求,强化批签发工作中生产工艺偏差管理要求。
  二是全面厘清批签发主体责任。明确批签发职责分工和重大质量风险产品查处程序,明确批签发机构等药品专业技术机构职责,落实上市许可持有人主体责任。
  三是全面加强批签发风险管理。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签发机构、核查中心等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批签发过程的监督检查,必要时开展延伸检查。对于发现的质量问题、缺陷和风险及时进行调查评估,采取必要措施处理。
  四是全面落实最严厉的问责。坚持利剑高悬,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和《疫苗管理法》有关处罚条款的具体情形,对违反《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问责、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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