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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广东省食品药品抽样检验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6-11-04 10:25:49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607 【字体: 打印

为统筹规范全省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以下统称食品药品)抽样检验工作,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我局起草了《广东省食品药品抽样检验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件:241066367@qq.com

2、通信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53号之二,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邮政编码:510080。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15日。

附件:《广东省食品药品抽样检验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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