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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简介

  拟订化妆品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并依职责监督实施化妆品标准、分类规则、技术指导原则。组织实施化妆品生产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化妆品问题产品召回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并依法处置。依职责指导经营环节监督检查工作。
  承办省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53号之二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8:30-12:00,14:00-17:30

处室联系电话

020-37885532(本电话仅用于化妆品生产经营政策法规咨询;寄文请联系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电话020-37886888)

机构设置

  办公室            法规和科技处          行政许可处        药品监督管理一处      药品监督管理二处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处      化妆品监督管理处        执法监督处        人事处           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