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食药监械〔2009〕213号
依据《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及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我局决定自发文之日起将广州科尔健医疗器械专业制造有限公司等31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粤食药监械〔2009〕213号
依据《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及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我局决定自发文之日起将广州科尔健医疗器械专业制造有限公司等31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