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三精南粤医药有限公司等61家企业(名单见附件)《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期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自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无异议或未提出延期申请,我局将注销其《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
特此公告。
附件:拟注销《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企业公告名单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