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意见采纳情况
(一)各地市局、机关各处室反馈意见及采纳情况。共有政策法规处和药品生产安全监管处反馈了具体的修改意见及建议共8条,集中在文件制定过程要符合《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开疫苗委托配送信息是否涉及相对人商业秘密、疫苗电子监管等问题,大部分均已采纳。
(二)社会反馈意见及采纳情况。只有广州医药有限公司反馈了具体的修改意见及建议共2条,集中在疫苗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及验收、保管、养护等岗位工作人员配置和资质条件等问题,均已采纳。
二、下一步工作建议
建议省局办公会通过后报省法制办审查,并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后印发,指导开展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