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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解读: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规定明起实施 珠海年内将实现100%明厨亮灶
发布时间:2017-05-26 15:54:25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509 【字体: 打印
时间:2017-05-26   来源: 珠江晚报   作者: 苏振华
核心提示:由省食药监局、省教育厅等4部门联合印发的《广东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5月27日起正式施行。记者昨天从珠海市食药监局获悉,即日起将按照该办法规范全市相关餐饮服务行为,按规定A级以下餐饮单位将不得承担中高考等重大活动保障服务,珠海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评定等级须全部达到B级以上。
  由省  食药监局、省教育厅等4部门联合印发的《  广东省  学校  食堂  食品安全的  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5月27日起正式施行。记者昨天从珠海市食药监局获悉,即日起将按照该办  法规范全市相关  餐饮  服务行为,按规定A级以下餐饮单位将不得承担中  高考等重大活动保障服务,珠海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评定等级须全部达到B级以上。
  《规定》指出,将加快推进学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管理和“明厨亮灶”建设等工作,全省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明厨亮灶”建设实现100%覆盖;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量化评定等级达到B级以上(含B级)。
  据市食药监局餐饮监管科负责人介绍,我市相关工作正有序推进。珠海学校食堂基本均达到了B级以上,学校食堂100%明厨亮灶年内可完成。
  据介绍,《规定》条款详细,珠海市将遵照执行,暂时不考虑出台实施细则。
  《规定》要求,在中、高考等各级政府确定的重大活动期间承担为考生供餐的学校食堂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其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评定应当达到A级。并要求学校建立社会经营食堂准入和退出机制,严禁社会经营单位将学校食堂经营进行分包或转包。同时,《规定》还首次提出学校须配备相应级别、人数的食品安全管理员。
  数字
  据介绍,全市学校食堂总数目前达535所,其中幼儿园324所,小学71家所,中学89所,大学及职业学校51所。量化分级率100%,其中A级单位170所(占比31.7%),B级单位365家;已实施明厨亮灶411所(占比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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