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局令6号)及《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的管理规定》(粤食药监法〔2013〕26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已依法注销清远市清城区升华大药房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布。
清远市清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9月6日
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证号等内容
编号 |
企业名称 |
许可证号 |
许可证标明的有效期限 |
注销时间 |
注销原因 |
1 |
清远市清城区升华大药房 |
粤DB7631431 |
2016.8.22 |
2016.8.22 |
许可证到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