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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药品经营许可证》无效的公告(2016年第2号)
发布时间:2016-10-24 09:00:45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544 【字体: 打印

粤食药监局药通〔2016〕195号

广州市朗臻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广东今来药业有限公司、中山东洲药业有限公司三家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按照我局《关于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的通知》(粤食药监局药通﹝2016﹞101号、108号、110号)要求办理变更手续,药品经营许可条件发生了变化,不符合许可规定。根据《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我局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广州市朗臻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证号:粤AA0201789)、广东今来药业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证号:粤AA0201390)、中山东洲药业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证号:粤AA7601591)无效。

特此公告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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