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19年 第6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局依法注销并收回空气化工产品气体(深圳)有限公司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特此通告。
许可证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地址 | 生产地址 | 生产范围 | 有效期至 | 备注 |
粤20160166 | 空气化工产品气体(深圳)有限公司 | 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招商发展中心4F东区(401)、9楼 | 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海湾路6号 | 医用氧分装(气态氧)。 | 2020年12月31日 | 企业申请注销。 |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