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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撤销药品GSP认证证书的通告(2018年 第241号)
发布时间:2018-10-09 15:18:49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4 【字体: 打印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18年 第241号

普宁市灿兴药业有限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我局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45条,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分类管理的实施办法》(粤食药监法〔2014〕109号)规定,评定其信用等级为“严重失信”,现予以公布。

企业名称

药品经营许可证

/GSP认证证书

违法事实

撤销

日期

信用评定等级(自撤证之日起生效)

普宁市灿兴药业有限公司

许可证号:

粤AA6630800

证书编号:

A-GD-14-1141

注册地址:

普宁市池尾新寮新南里南湖3幢第三层301号

法定代表人:

黄义雄

质量负责人:

王佩贤

2018年9月19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飞行检查中发现:该公司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存在缺陷(**00201、**00401、*05601、*07701、*08404),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

2018年9月30日

严重

失信

  特此通告。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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