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22年 第26号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及《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亿通生物科技(广州)有限公司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复查,该企业已经按要求完成缺陷项目整改。根据复查结果,现同意该公司恢复生产,予以通告。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