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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粤药监药罚〔2025〕3001号)
发布时间:2025-02-18 09:00:35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0 【字体: 打印

行政相对人名称

深圳*****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CHUN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药监药罚〔2025〕30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在药品注册过程中提供虚假的数据、资料骗取临床试验许可

违法事实

当事人于2023年12月22日向国家药监局提交了药品“********”境内生产药品注册临床试验许可申请(受理号CXSL*******),随上述申请所提交的申报材料中,《*******单次静脉注射给予荷瘤NOG小鼠的组织分布试验总结报告》及《荧光定量PCR检测*******在NOG荷瘤小鼠体内分布的方法验证总结报告》均系在没有实际实施临床前试验的情况下由当事人伪造。

处罚依据

《药品管理法》一百二十三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550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55

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1月27日

处罚有效期

12个月

处罚机关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000MB2D034421

数据来源单位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000MB2D034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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