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双公示 >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粤药监药罚〔2024〕6008号)
发布时间:2025-01-23 08:40:34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0 【字体: 打印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大埔县XXX药业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XXX

法定代表人

XXX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药监药罚〔2024〕6008号

违法行为类型

销售不符合标准规定的中药饮片蝉蜕

违法事实

当事人销售的中药饮片蝉蜕(包装规格:250克/袋、批号:240101)经梅州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所抽样检验,性状项目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上述批次中药饮片蝉蜕应依法认定为假药。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购进上述批次中药饮片蝉蜕4千克,售出1.75千克,总销售金额为2500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

处罚类别

行政处罚

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25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0

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1月14日

处罚机关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000MB2D034421

数据来源单位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000MB2D034421


附件:
分享文章到
返回顶部打印页面关闭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