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xxx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xxx |
法定代表人 | xxx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粤药监妆罚〔2025〕300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未按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化妆品。 |
违法事实 | 我局于2024年8月15日至16日依据《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及判定原则》对当事人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不符合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项目共7项(其中,关键项目1项、重点项目1项、一般项目5项),依据《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及判定原则》的相关规定,判定当事人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
处罚依据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三)项的规定。 |
处罚类别 | 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处罚内容 | 1.没收美白淡斑精华液1189盒; 2.没收违法所得9879元; 3.按照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的10倍款处罚款148805.5元。 |
罚款金额(万元) | 14.88055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9879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年1月6日 |
处罚有效期 | 1年 |
处罚机关 |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40000MB2D034421 |
数据来源单位 |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40000MB2D0344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