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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粤药监药罚〔2024〕3015号)
发布时间:2024-12-30 09:13:37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0 【字体: 打印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东*****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药监药罚〔2024〕3015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

违法事实

2022年7月至2024年2月期间,当事人从无药品经营资质的李**个人处购进大量药品,并通过其开设的互联网平台网店“**大药房旗舰店”进行销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涉案药品销售货值金额为5416097.01元,当事人违法所得5151511.76元。

处罚依据

《药品管理法》一百二十九条

处罚类别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许可证

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5151511.76元;罚款10832194.02元;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罚款金额(万元)

1083.219402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515.151176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药品经营许可证

编号:粤BA769000696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12月12日

处罚有效期

36个月

处罚机关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000MB2D034421

数据来源单位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000MB2D034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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