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佛山市XX药业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XX048938189418 |
法定代表人 | 刘XX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440************791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粤药监药罚〔2024〕2008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销售不符合标准规定的中药饮片煅石膏 |
违法事实 | 当事人销售的煅石膏(批号:200901)经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和广东省药品检验所复验均不符合规定(报告编号:2023A-00574C、2023A15135)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主席令第31号)第九十八条第(二)项 |
处罚类别 | 行政处罚。 |
处罚内容 | 没收违法所得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0.083125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4月18日 |
处罚有效期 | 3年 |
处罚机关 |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40000MB2D034421 |
数据来源单位 |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40000MB2D0344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