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双公示 >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粤药监械罚〔2024〕2004号)
发布时间:2024-02-02 17:42:54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0 【字体: 打印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州市xxxx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xxxx

法定代表人

xxx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xxxx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药监械罚〔2024〕2004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和销售注册证未在有效期内的二类医疗器械。

违法事实

当事人于2023年8月31日生产了1台经皮穴位电刺激仪(注册证有效期至2023年7月5日);2023年9月7日以19450元/台价格销售;2023年10月26日监管部门对当事人进行飞行检查,被发现涉嫌违法生产二类医疗器械。   当事人生产和销售注册证未在有效期内二类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

处罚类别

1.没收违法产品;

2.罚款。

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产品经皮穴位电刺激仪1台;

2.罚款291750元(货值金额15倍);

以上罚没款共计291750元。

罚款金额(万元)

29.17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产品经皮穴位电刺激仪1台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1月29日

处罚有效期

3年

处罚机关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000MB2D034421

数据来源单位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000MB2D034421


附件:
分享文章到
返回顶部打印页面关闭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