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广东xxx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xxx |
法定代表人 | xxx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粤药监械罚〔2024〕500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生产不符合注册产品技术要求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
违法事实 | 经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四川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检验和重庆医疗器械质量检验中心复检,标称当事人生产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生产日期:2022 年 11 月17 日,生产批号:221106)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通气阻力。当事人确认上述产品为其生产。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11月17日生产了上述产品合计500200只,除200只取样检验外,其余500000只已经销售完毕,货值金额为52500元。当事人召回相关产品401230只,违法所得为10370.85元。 当事人生产销售不符合注册标准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
处罚依据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 |
处罚类别 | 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3.没收非法财物 |
处罚内容 | 1、处违法生产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货值金额五倍的罚款,即2625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10370.85元; 3、没收不合格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401230只; 以上罚没款合计272870.85元。 |
罚款金额(万元) | 26.25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1月22日 |
处罚机关 |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40000MB2D034421 |
数据来源单位 |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40000MB2D0344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