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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粤药监械罚〔2023〕4001号)
发布时间:2023-02-08 14:50:14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857 【字体: 打印


行政相对人名称

***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纪**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药监械罚〔2023〕40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不符合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

违法事实

标示为当事人生产的“产科手术包”(产品批号:20211020,型号规格:产包),经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抗渗水性(产品非关键区域)项目不符合粤械注准20162641411产品技术要求。经山东省医疗器械和药品包装检验研究院复检,该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抗渗水性(产品非关键区域)。经调查核实,当事人2021年10月生产“产科手术包”(产品批号:20211020)420包(不含留样),分别向4家公司销售上述批次医疗器械共420包。涉案产品货值金额8817元,产品召回数量0,当事人违法所得8817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项

处罚类别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8817元;

2.罚款人民币41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4.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8817

处罚决定日期

2023年2月7日

处罚有效期

3年

处罚机关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000MB2D034421

附件:

行政处罚决定书 粤药监械罚〔2023〕4001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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