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广州赛因化妆品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115639709751 |
法定代表人 | 邢腾泽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粤药监妆罚〔2022〕200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生产销售不符合化妆品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的化妆品 |
违法事实 | 广州赛因化妆品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生产的批号为JAK030602F的“TOURAN透然净颜套”内含的单品“透然靓肤液”被检出标签/备案凭证未标识的成分水杨酸,产品的pH值不符合产品标识的执行标准(QB/T2660-2004)的规定。 |
处罚依据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二)项 |
处罚类别 | 罚款,限制从业。 |
处罚内容 | 1.对广州赛因化妆品有限公司作出罚款4万元; 2.对邢腾泽作出10年内禁止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 |
罚款金额(万元) | 4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年3月22日 |
处罚有效期 | 3年 |
处罚机关 |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40000MB2D034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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