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和标准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试行)》(人社部发〔2009〕69号),经省局党组研究,同意孙炳刚同志辞去公职。
中共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
2017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