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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茂名市江源乳胶制品有限公司恢复生产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07 16:08:41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549 【字体: 打印

粤食药监械安专〔2016〕22号

茂名市江源乳胶制品有限公司:

根据省局《关于责令茂名市江源乳胶制品有限公司停产整改的通告》(粤食药监械安专〔2016〕21号)要求,你企业向茂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复产申请,经市局组织对你企业进行了复查,已符合有关规定,同意你企业恢复生产。

请茂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继续加强对该企业恢复生产后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的跟踪检查,及时消除监管风险隐患。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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