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17年 第139号
深圳市英之健科技有限公司等10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见附表)存在不在原址生产、无法联系的情况,现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注销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特此通告。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11日
附表
通告企业名单
1、深圳市英之健科技有限公司
2、深圳市全脑科技有限公司
3、深圳市维康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深圳市乃达实业有限公司
5、深圳市愈佳科技有限公司
6、上赫股份有限公司
7、深圳市爱德康科技有限公司
8、深圳市世瓴科技有限公司
9、智美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10、深圳市顺昌德电子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