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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通告2025年(4号)
发布时间:2025-04-11 12:02:37 来源: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0 【字体: 打印

  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的管理规定》(粤食药监法〔2013〕26号),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我局已依法清远市阳光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等4间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布。

序号

许可证号

许可证标明的

有效期限

企业名称

法定

代表人

注销原因

注销日期

1

粤DA763000113

2029年5月30日

清远市阳光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陈刚

依申请注销

2025年3月12日

2

粤DA763000007

2029年1月7日

清远市金熊大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黄国建

依申请注销

2025年3月20日

3

粤CB763000412

2028年2月8日

清远市清城区老百姓峰景大药房店

雷利芳

依申请注销

2025年3月21日

4

粤DB7630194

2025年3月25日

广州大山民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清远民安分店

*****

过期失效

2025年3月26日

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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