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的管理规定》(粤食药监法〔2013〕26号),2025年1月21日,湛江市赤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注销湛江市赤坎区宝草堂大药房有限公司等1家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布
附:赤坎区注销情况表。
湛江市赤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1日
赤坎区注销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