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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通告2024年(2号)
发布时间:2024-03-07 09:51:56 来源: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0 【字体: 打印

  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的管理规定》(粤食药监法〔2013〕26号),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我局已依法注销清远市清城区飞来峡镇国信大药房等3家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布。

序号

许可证号

许可证标明的

有效期限

企业名称

法定

代表人

注销原因

注销日期

1

粤DB7631592

2024年9月29日

清远市清城区飞来峡镇国信大药房

曾志飞

依申请注销

2024年2月19日

2

粤CB7630352

2025年12月8日

清远关爱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新城凤鸣店

黄新妹

依申请注销

2024年2月22日

3

粤DB7630177

2025年2月16日

清远市清城区齐昌三德堂药品经营铺

付勇华

依申请注销

2024年2月28日

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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