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监管信息公开 > 药品公告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解除广州康琪福药业有限公司暂停销售药品风险控制措施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11-11 12:45:57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0 【字体: 打印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22年 第120号

  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及《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第六十二条、第六十四条规定,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广州康琪福药业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号:粤AA0200334)现场检查确认,该企业已完成缺陷项目整改,现决定解除该企业暂停销售药品风险控制措施。

  特此通告。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8日 


附件:
分享文章到
返回顶部打印页面关闭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