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监管信息公开 > 药品公告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疫苗委托储存配送信息的通告(2022年第117号)
发布时间:2022-11-06 11:44:41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0 【字体: 打印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22年 第117号

  根据《疫苗管理法》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监管促进疫苗供应工作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7〕76号)精神,现就康希诺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疫苗委托储存配送信息通告如下: 

序号

委托品

种目录

委托企业

名称

委托企业

注册地址

被委托

企业名称

被委托企业

注册地址

被委托企业

仓库地址

委托配送

区域

委托配送

合同期限

备注

1

1.A群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CRM197载体)(国药准字S20210018),规格:按标示量复溶后每瓶0.5ml,每1次人用剂量0.5ml,含A群结合多糖10μg,C群结合多糖10μg。

2.ACYW135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CRM197载体)(国药准字S20210054),规格:按标示量复溶后每瓶0.5ml,每1次人用剂量0.5ml,含A群、C群结合多糖各10μg,含Y群、W135群结合多糖各5μg。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南大街185号西区生物医药园四层401-420

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

广州市荔湾区站前路22号

广州市天河区高唐工业园高普路91号、93号国药物流中心(除93号1栋101房)

广东省内区域仓储、区域配送。

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停止上药康德乐(上海)医药有限公司在广东省内区域配送业务,改由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承担广东省内区域仓储、区域配送业务。

2

1.冻干鼻喷流感减毒活疫苗(国药准字S20200002),规格:复溶后每瓶0.2ml。每1次人用剂量为0.2ml,含A(H1N1)型和A(H3N2)型流感减毒活病毒滴度均应不低于6.9 lg EID50,B型流感减毒活病毒滴度应不低于6.4 lg EID50。

2.水痘减毒活疫苗(国药准字S20083005),规格:复溶后每瓶0.5ml。每1次人用剂量为0.5ml,含水痘-带状疱疹活病毒应不低于3.3 lgPFU。

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

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火炬路1260号

广州龙成药业有限公司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东路12号18B房

广州天河区珠村大灵山路18号裕景工业园厂房第五幢第四层(东)

广东省内区域仓储、区域配送。

2022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17日

  特此通告。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1日 


附件:
分享文章到
返回顶部打印页面关闭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