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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通告2021年(9号)
发布时间:2021-10-27 17:26:14 来源: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576 【字体: 打印

  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的管理规定》(粤食药监法〔2013〕26号),至2021年9月30日,我局已依法注销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营康药店等2家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布。

序号

许可证号

许可证标明的

有效期限

企业名称

法定

代表人

注销原因

注销日期

1

粤DB7631845

2021年9月5日

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营康药店

过期失效

2021年9月6日

2

粤DB7631921

2023年4月12日

清远市清城区安泰大药房

企业申请

2021年9月15日

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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