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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疫苗委托储存配送信息的通告(2021年 第34号)
发布时间:2021-05-17 17:30:22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697 【字体: 打印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21年 第34号

  根据《疫苗管理法》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监管促进疫苗供应工作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7〕76号)精神,现就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生物学研究所等2家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疫苗委托储存配送信息通告如下: 


序号

委托品

种目录

委托企业名称

委托企业注册地址

被委托

企业名称

被委托企业注册地址

被委托企业仓库地址

委托配送区域

委托配送合同期限

备注

1

1.重组乙型肝炎疫苗(酿酒酵母)(国药准字S20110026),规格:每支0.5 ml。每1次人用剂量0.5ml,含HBsAg10μg。

2.重组乙型肝炎疫苗(酿酒酵母)(国药准字S20053054),规格:每支(或每瓶)1.0ml。每1次人用剂量1.0ml,含HBsAg 20μg。

3.重组乙型肝炎疫苗(酿酒酵母)(国药准字S20100002),规格:每支1.0 ml,每1次人用剂量1.0 ml,含HBsAg 60μg。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工业园科发路6号

华润山西医药有限公司

太原市迎泽区迎泽南街26号银鼎公寓1号楼3单元999号

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唐槐园区大运路20号(正阳街北)

山西省内区域储存、区域配送

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华润山西医药有限公司仓库地址于2021年3月26日经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变更,由“太原市小店区北营街道办南坪头村经济园区1号”变更为“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唐槐园区大运路20号(正阳街北)”

2

1.冻干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国药准字S20060007),规格:复溶后每瓶1.0ml。每1次人用剂量1.0ml,含甲型肝炎活病毒应不低于6.50 lgCCID50。

2.肠道病毒71型灭活疫苗(人二倍体细胞)(国药准字S20150016),规格:每瓶(支)0.5ml,每1人次剂量为0.5ml,含肠道病毒71型灭活疫苗中和抗体效价不低于3.0EU(EU代表中和抗体效价单位)。

3.Sabin株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Vero细胞)(国药准字S20150002),规格:每瓶0.5ml,每剂量0.5ml。每剂量含病毒抗原量应不低于:Ⅰ型30DU、Ⅱ型32DU、Ⅲ型45DU。

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生物学研究所

云南省昆明市茭菱路935号

天津予联达冷链包装技术有限公司

天津市北辰区西堤头镇东堤头村(五金铆焊厂院内)

只负责疫苗运输,不涉及疫苗储存

负责从委托方仓库将疫苗配送至广东润德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仓库。

2021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9日


  特此通告。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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