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监管信息公开 > 药品公告
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通告2020年(10号)
发布时间:2020-11-10 08:57:55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5 【字体: 打印

  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的管理规定》(粤食药监法〔2013〕26号),至2020年10月31日,我局已依法注销广东关爱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南门店等5家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布。

序号

许可证号

许可证标明的

有效期限

企业名称

法定

代表人

注销原因

注销日期

1

粤CB7631948

2023年10月10日

广东关爱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南门店

企业申请

2020年10月23日

2

粤CB7630131

2024年6月13日

广东关爱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清城区天湖郦都店

企业申请

2020年10月26日

3

粤CB7630141

2024年7月16日

广东关爱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清城区桥北店

企业申请

2020年10月26日

4

粤DB7631772

2020年10月27日

清远市清城区广康大药房

过期失效

2020年10月28日

5

粤DB7631774

2020年10月28日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爱民药店

过期失效

2020年10月29日

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2日  


附件:
分享文章到
返回顶部打印页面关闭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