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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通告2020年(8号)
发布时间:2020-09-07 09:23:28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23 【字体: 打印

  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的管理规定》(粤食药监法〔2013〕26号),至2020年8月31日,我局已依法注销广东阳光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清远市培英店等2家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布。

序号

许可证号

许可证标明的

有效期限

企业名称

法定

代表人

注销原因

注销日期

1

粤CB7631878

2022年3月26日

广东阳光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清远市培英店

企业申请

2020年8月18日

2

粤DB7631735

2020年8月16日

清远市百草厅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三号店

过期失效

2020年8月17日

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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