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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通告2020年(4号)
发布时间:2020-05-09 10:04:53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691 【字体: 打印

  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的管理规定》(粤食药监法〔2013〕26号),至2020年4月30日,我局已依法注销清远市清城区妙回春药店等3家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布。

序号

许可证号

许可证标明的

有效期限

企业名称

法定

代表人

注销原因

注销日期

1

粤DB7631914

2023年2月5日

清远市清城区妙回春药店

企业申请

2020年4月13日

2

粤DB7631582

2024年9月23日

清远市清城区下廓药店

企业申请

2020年4月28日

3

粤CB7631663

2020年4月23日

清远市品健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清城区阳光嘉园邦健大药房

过期失效

2020年4月23日

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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