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的管理规定》(粤食药监法〔2013〕26号),至2019年10月31日,我局已依法注销广东春秋药业有限公司鹤堂店等4家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布。
序号 | 许可证号 | 许可证标明的 有效期限 | 企业名称 | 法定 代表人 | 注销原因 | 注销日期 |
1 | 粤DB7631702 | 2020年6月25日 | 广东春秋药业有限公司鹤堂店 | 无 | 企业申请 | 2019年10月8日 |
2 | 粤CB7631943 | 2023年9月17日 | 广东关爱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源新回春分公司 | 无 | 企业申请 | 2019年10月11日 |
3 | 粤CB7631939 | 2023年9月6日 | 广东关爱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源新回春二号店 | 无 | 企业申请 | 2019年10月21日 |
4 | 粤DB7631398 | 2020年11月18日 | 清远市清城区中邦大药房 | 无 | 企业申请 | 2019年10月31日 |
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