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监管信息公开 > 药品公告
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GSP限期整改的通告 2019年(03号)
发布时间:2019-05-21 09:44:25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62 【字体: 打印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众乐堂药店容桂扁滘分店等1家药品经营企业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我局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的有关要求,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现予以公布。企业应在责令整改通知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向我局报送整改报告。

序号

企业名称

药品经营许可证

/GSP认证证书

主要不符合

GSP的事实

责令整改日期

1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众乐堂药店容桂扁滘分店

许可证号:粤DB7570275

证书编号:C-GD-18-SD-0020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扁滘居委会兴华东路24号首层之三

2019年5月16日,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飞行检查(跟踪检查)中发现:

1.企业没有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开展培训;

2.电子记录数据没有以安全、可靠方式定期备份;

3.企业未按规定,对计量器具、温湿度监测设备等定期进行检定;

4.没有审核首营企业资料;

5.药品没有按储存要求陈列;

6.部分处方药开架销售;

7.不同批号的饮片装斗前没有清斗并记录;

8.企业没有对药品的有效期进行跟踪管理;

9.销售处方药没有按照有关规定保存处方或其复印件.

2019年5月20日

  特此通告

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20日  

附件:
分享文章到
返回顶部打印页面关闭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