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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撤销药品GSP认证证书的通告2019年(1号)
发布时间:2019-04-22 12:32:32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87 【字体: 打印

  化州市那务镇壶垌延龙堂大药房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我局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分类管理的实施办法》(粤食药监法〔2014〕109号)规定,评定其信用等级为“严重失信”,现予以公布。

序号

药品经营许可证

/GSP认证证书

企业名称

违法事实

撤销

日期

信用评定等级(自撤证之日起生效)

1

许可证号:

粤DB6687722

证书编号: C-GD-17-MMHZ-0017

注册地址: 化州市那务镇壶垌圩永兴路黄振荣房屋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 易康健

质量负责人: 易康健

化州市那务镇壶垌延龙堂大药房

2019年3月29日、4月4日,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跟踪检查中发现:

1、企业未坚持诚实守信经营。举证:经现场检查和调查,该企业配备的执业药师易康健不在岗(**00402);

2、企业经营非药品,但非药品与药品陈列区域分隔不明显。举证:非药品“金甲亮”、“洗牙粉”等陈列在处方药柜内(*16116);

3、企业销售药品未开具销售凭证。举证:现场检查时该店未配备相关打印销售凭证的设备(*16801);

4、企业开展拆零销售业务,但未按规定做好拆零销售记录。举证:盐酸吗啉胍片(批号170111),维生素B12片(批号20180313)已拆,无相关记录(*16903)。

2019年4月19日

严重

失信

  特此通告。

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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