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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撤销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证书通告(2017年第8号)
发布时间:2017-11-08 17:05:22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0 【字体: 打印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千草堂药店等6家药品零售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我局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分类管理的实施办法》(粤食药监法〔2014〕109号)规定,评定其信用等级为“严重失信”,现予以公布。

 

证书编号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撤销日期

主要不符合GSP的事实

C-GD-16-SD-0230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千草堂药店

佛山四顺德区容桂风华路华柏雅苑十五座21号铺

2017年11月7日

1、企业没有按照培训管理制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开展培训,使相关人员能正确理解并履行职责;

2、企业没有对直接接触药品岗位的人员进行岗前及年度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

3、在药品储存、陈列等区域存放与经营活动无关的物品及私人用品;

4、药品零售质量管理制度没有包括以下内容:(十七)药品追溯的规定;(十八)其他应当规定的内容;

5、企业没有建立药品采购、验收、销售、陈列检查、温湿度监测、不合格药品处理等相关记录,做到真实、完整、准确、有效和可追溯;

6、电子记录数据没有以安全、可靠方式定期备份;

7、企业应当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到货药品逐批进行验收;

8、处方药开架销售;

9、处方审核、调配、核对人员没有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并按照有关规定保存处方或其复印件;

10、不同批号的饮片装斗前没有清斗并记录。

C-GD-15-SD-0477

佛山市御医堂药业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合成居委会景明路1号锦龙商业楼10-11号

2017年11月7日

1、质量管理部门未开展药品质量管理教育和培训;

2、质量管理部门未负责药品的验收;

3、质量管理部门未负责计量器具的校准检定工作;

4、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负责人未具备执业药师资格;

5、企业未配备执业药师;

6、企业未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开展;

7、培训工作未做记录并建档;

8、企业工作人员未穿着整洁、卫生的工作服;

9、企业未对质量管理文件定期审核、修订;

10、电子记录数据未定期备份;

11、未对计量器具定期校准或者检定;

12、供货单位授权书未注明期限;

13、质量保证协议未有有效期限;

14、验收人员未在验收记录上签署姓名和验收日期;

15、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未有分区陈列,未做专用标识;

16、不同批号的饮片未做清斗记录;

17、企业未在营业场所悬挂执业药师注册证;

18、营业员未佩戴有照片、姓名、岗位等内容的工作牌;

19、在岗执业的执业药师未挂牌明示;

20、销售处方药,处方未经执业药师审核调配;

21、调配处方未经核对销售;

22、处方审核、调配人员未在处方上签名或盖章,未保存处方或其复印件。

C-GD-15-SD-0478

顺德区陈村镇康之恒药店

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陈村居委会锦绣一路宏盛楼1-2号铺

2017年11月7日

1、计量器具、温湿度监测设备未定期校准或检定;

2、授权书未载明授权销售的地域、期限;

3、质量保证协议书未有有效期限;

4、验收人员未在验收记录上签署姓名和验收日期;

5、不同批号的饮片装斗前未清斗和记录;

6、养护人员未对中药饮片进行养护和记录;

7、企业未在营业场所悬挂执业药师注册证;

8、营业员未佩戴有照片、姓名、岗位等内容的工作牌;

9、在岗执业的执业药师未挂牌明示;

10、处方未经执业药师审核调配;

11、调配处方后未经核对销售;

12、处方审核、调配、核对人员未在处方上盖章、签字,未保存或复印处方;

13、未做拆零销售记录;

14、未在营业场所设置顾客意见簿;

15、未有不良反应收集、报告表;

16、电子记录数据未定期备份;

17、未有监测温度的设备;

18、企业未设置质量管理人员;

19、质量管理部门未负责药品的验收;

20、质量管理部门未开展药品质量管理培训;

21、质量管理部门未组织计量器具的校准及检定;

22、质量管理部门未履行其职责;

23、企业未配备执业药师;

24、企业未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开展;

25、培训工作未做好记录并建档;

26、企业工作人员未穿着整洁卫生的工作服;

27、在药品储存、陈列区域存放私人物品;

28、企业未对质量管理文件定期审核及时修订;

29、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未具备执业药师资格。

C-GD-15-SD-0522

顺德区容桂溢源康大药房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办事处容里居委会华容三路10号首层

2017年11月7日

1、质量负责人没有审核供货单位及其销售人员资格证明;

2、企业没有对直接接触药品岗位的人员进行岗前及年度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

3、药品零售质量管理制度没有包括以下内容:(十七)药品追溯的规定;(十八)其他应当规定的内容;

4、处方药开架销售;

5、处方审核、调配、核对人员没有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并按照有关规定保存处方或其复印件;

6、不同批号的饮片装斗前没有清斗并记录;

7、开具的销售凭证没有生产厂商、批号、规格等内容;

8、没有拆零销售记录,包括拆零起始日期、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销售数量、销售日期、分拆及复核人员等内容。

C-GD-16-SD-0017

佛山市佛心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顺德分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中区里美南街2号

2017年11月7日

1、企业没有具有与其经营范围和规模相应的经营条件;其中原西药师、执业中药师已不注册在其药店,已无药师注册在该药店;

2、培训工作未做好记录并建立档案。

C-GD-15-SD-0390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益岗药店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马岗马东路68号

2017年11月7日

1、企业没有建立药品采购、验收、销售、陈列检查、温湿度监测、不合格药品处理等相关记录,做到真实、完整、准确、有效和可追溯;

2、电子记录数据没有以安全、可靠方式定期备份;

3、采购药品时,企业没有向供货单位索取发票;

4、处方药、非处方药没有分区陈列;

5、处方药采用开架自选的方式陈列和销售;

6、企业开具的销售凭证内容不全。

   特此通告

顺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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