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容桂参和堂药店等1家药品零售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我局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分类管理的实施办法》(粤食药监法〔2014〕109号)规定,评定其信用等级为“严重失信”,现予以公布。
序号 |
药品经营许可证 /GSP认证证书 |
企业名称 |
违法事实 |
撤销 日期 |
信用评定等级(自撤证之日起生效) |
1 |
许可证号: 粤DB7575661 证书编号:C-GD-16-SD-0405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高黎环涌东路永益坊4号首层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邹国雄 质量负责人:覃文富 |
顺德区容桂参和堂药店 |
2018年7月18日,顺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飞行检查(跟踪检查)中发现: 1.企业不具有与其经营范围和规模相适应的经营条件,不能在计算机中查询企业进销存的数据; 2.企业没有对直接接触药品岗位的人员进行岗前及年度健康检查; 3.药品零售质量管理制度没有药品追溯的规定; 4.药品没有按剂型、用途以及储存要求分类陈列; 5.不同批号的饮片装斗前没有清斗并记录; 6.企业没有对药品的有效期进行跟踪管理。 |
2018年7月30日 |
严重 失信 |
特此通告。
佛山市顺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