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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化妆品监督检查情况通报(2019年第107期) 广州洁颜美化妆品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10-15 08:57:13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313 【字体: 打印

企业名称

广州洁颜美化妆品有限公司

企业法定代表人

曹春英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粤妆20160272

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9144011155839618X7

企业负责人

谢青巧

质量负责人

蔡文娟

生产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白云湖街唐阁一社工业园一幢第三、五层

检查依据

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

检查单位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检查发现缺陷和问题

  一、质量管理存在问题

  1.批生产记录不完整,当日生产产品“粉底”批生产记录仅有配料记录表、领料单,无生产过程记录、调色原料配方等内容。产品肌伶肌可酵母焕颜水(批号:18060801)未按生产工艺规定生产(未达到24小时静置时间)。

  2.实验室pH计、无菌操作台无使用记录,无法溯源样品信息。

  二、厂房与设施存在问题

  3.企业生产车间的面积和空间与生产规模不符,现场布局拥挤,领料间、原料间、乳化间功能混合使用,静置间存放原料“500kg甘油”2桶、“500kg1、3-丙二醇”2桶、500L乳化锅3个、叉车1副、工具若干。

  4.原料库无防鼠、防潮及遮光设施。

  三、设备存在问题

  5.五楼灌装车间处于停产状态的立式灌装机,有残留红色膏体20L,未及时清场。

  6.理化检验室、微生物检验室、生产车间配料间共7台计量器具均未进行检定。

  7.生产车间配料间天平生锈和污渍严重,无法识别出型号和量程。

  四、物料与产品管理存在问题

  8.原料库有2个原料无货位卡;物料编号为“CRW-20276香型”的香精已过期。

  9.原料库未按规定分区存放,存放有半成品,部分原料敞口存放,无防鼠、防潮及遮光设施。

  10.留样室开窗,无遮光和温控设施。

处理措施

广州洁颜美化妆品有限公司违反了《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的相关要求,已责令企业限期整改。

发布日期

2019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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