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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化妆品监督检查情况通报(2019年第55期) 高宝化妆品(中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07-10 13:28:46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173 【字体: 打印

企业名称

高宝化妆品(中国)有限公司

企业法定代表人

刘逸华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粤妆20160448

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91441900760605408Q

企业负责人

刘逸华

质量负责人

贺青

生产地址

东莞市常平镇土塘工业区

检查日期

2019年5月8-9日

检查依据

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

检查单位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检查发现缺陷和问题

  检查中发现严重缺陷项1项,一般缺陷项7项,其中标注“*”并加注下划线的为严重缺陷项:

  一、质量管理存在问题

  1. 企业建立的操作规程不完善。4T纯水设备操作规程(编号GC-SOP-EQ-031)未列入编号为GC-FM-PD-049水处理记录附表。

  2*.批记录不规范。产品蜗牛原液玫瑰精华水喷雾(批号9D25A2)批生产记录“四.冷却加料”第4点中要求搅拌10min,但记录中的搅拌时间显示为“13:47~13:47”,且2019年1月16日至今5批产品的生产记录,首页均无审核人签名。

  3. 硫代硫酸钠滴定液标定原始记录未记录操作方法;有两份标定记录中的初标人与复标人实际为同一人。

  二、厂房与设施存在问题

  4.配料车间一处缓冲间门不能正常闭合,存在污染生产环境风险。

  5.称量间温湿度计(编号GC-ECC-142)显示湿度为72%,超出企业限定范围(45%-65%),称量间与缓冲间未安装压差计,无法确保生产工艺质量要求的压差。

  6.配料车间缓冲间回风口有红色粉状物粘附。

  三、设备存在问题

  7.称量间里存放于消毒柜内的称量器具无清洁及消毒状态标识。

  四、生产管理存在问题

  8.未严格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配料车间称量间内,标示PEG-9、PEG-10原料桶取样口周围有物料残留。

处理措施

高宝化妆品(中国)有限公司违反了《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的相关要求,已责令企业限期整改。

发布日期

2019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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