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省药品监管局法规和科技处在东莞组织召开化妆品法律热点问题研讨会,探讨化妆品行政执法中的法律疑难问题,为强化化妆品监管提供法制保障。省药品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方维出席研讨会。
广东省是化妆品产业大省,化妆品企业数量居全国之首。近年来,随着《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及其配套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我国化妆品监管法规体系愈加完善。但对化妆品各环节法律法规、指导原则等制度的理解与适用仍需继续规范和统一,以应对化妆品行政执法层出不穷的新问题,准确运用法律制度,精准打击化妆品领域各类违法行为,保障群众的用妆安全。
会议围绕化妆品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就《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需要调整和完善的问题、对《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中“情节严重”的理解和执行、自行配制、分装小样销售化妆品定性等问题进行研讨,结合监管实践和执法困难,为解决化妆品行政执法中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探索法治化的解决路径。
省局机关有关处室、药品稽查办,部分市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以及省司法厅法律专家等参加研讨。(省局法规和科技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