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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举办全省重点食品企业法定代表人《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宣贯学习班
发布时间:2016-10-26 09:45:47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81 【字体: 打印

10月19日,省局举办全省重点食品企业法定代表人《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宣贯学习班(第一期)。省局副局长王玲出席开班式并作讲话。

王玲指出,新修订《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下称《条例》)已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对我省食品相关产业更是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省局举办这次学习班,就是为了帮助大家深刻领会《条例》的立法精神和制度设计,推动相关要求的贯彻落实,增强企业依法生产经营意识,更好地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王玲强调,保障公众的食品安全,需要政府的严格监管,更需要食品企业的自律,需要第三方机构、媒体和消费者的共同参与,希望社会各界同心携手,共同捍卫“舌尖上的安全”。

学习班邀请了省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规处有关负责同志作《条例》专题辅导报告,深入解读了《条例》的修订背景、文体架构、主要内容及五个特点:一是“共”,实行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二是“防”,完善食品安全基础性制度;三是“实”,落实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实现生产经营全过程控制;四是“严”,让监管长出利齿;五是“重”,确立了最严格的法律责任。期间,参训企业签署了“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向社会郑重承诺将认真学习、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依法生产经营意识,坚持守法诚信经营,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企业承诺书将在省局官网公示。

省局相关处室业务骨干、省食品安全学会代表、食品领域专家、全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经营企业、农产品批发企业、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高级管理人员共计300余人参加学习。(省局政策法规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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