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办函〔2014〕348号
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中国药典〉分列管理中药材品种有关问题的复函》(食药监办药化管函〔2014〕559号)转发给你们,请尽快通知辖区内各有关药品生产企业遵照执行。
关于《中国药典》分列管理中药材品种有关问题的复函(食药监办药化管函[2014]559号)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4年12月16日
食药监办函〔2014〕348号
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中国药典〉分列管理中药材品种有关问题的复函》(食药监办药化管函〔2014〕559号)转发给你们,请尽快通知辖区内各有关药品生产企业遵照执行。
关于《中国药典》分列管理中药材品种有关问题的复函(食药监办药化管函[2014]559号)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