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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收回药品GMP证书的公告(2019年第5号)
发布时间:2019-11-08 16:38:39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925 【字体: 打印

  广州巨虹药业有限公司不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我局依法收回其《药品GMP证书》,现予以公布。

  附表:广东省药品GMP证书收回目录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7日 

附表:广东省药品GMP证书收回目录

证书编号

企业名称

地址

认证范围

法定代表人

质量受权人

证书收回

日期

收回证书机关

备注

GD20150438

广州巨虹药业有限公司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两龙路9号

片剂,颗粒剂,丸剂(浓缩水丸),搽剂,乳膏剂(激素类),硬胶囊剂,中药前处理和提取车间(口服制剂)

戴栋

潘余富

2019-10-15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严重缺陷3项、主要缺陷1项、一般缺陷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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