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巨虹药业有限公司不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我局依法收回其《药品GMP证书》,现予以公布。
附表:广东省药品GMP证书收回目录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7日
附表:广东省药品GMP证书收回目录
证书编号 | 企业名称 | 地址 | 认证范围 | 法定代表人 | 质量受权人 | 证书收回 日期 | 收回证书机关 | 备注 |
GD20150438 | 广州巨虹药业有限公司 |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两龙路9号 | 片剂,颗粒剂,丸剂(浓缩水丸),搽剂,乳膏剂(激素类),硬胶囊剂,中药前处理和提取车间(口服制剂) | 戴栋 | 潘余富 | 2019-10-15 |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严重缺陷3项、主要缺陷1项、一般缺陷3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