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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收回药品GMP证书公告(2018年第3号)
发布时间:2018-10-31 11:43:49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620 【字体: 打印

广东联康药业有限公司不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我局依法收回其《药品GMP证书》,现予以公布。

附表:广东省药品GMP证书收回目录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0月22日


附表:广东省药品GMP证书收回目录

证书编号

企业名称

地址

认证范围

法定代表人

质量负责人

证书收回日期

检查单位

收回证书机关

备注

GD20180831

广东联康药业有限公司

广东省兴宁市兴合线叶塘段产业转移工业园

丸剂(蜜丸、水蜜丸、水丸、浓缩丸)

刘伟权


陈敬民

2018年8月13日

梅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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