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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特殊药品监管法规培训班违反规定无故缺席企业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5-08-14 10:57:34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634 【字体: 打印

食药监办药安〔2015〕318号

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管理办法》规定,凡从事特殊药品经营的企业人员须每年接受不少于10学时的特殊药品管理业务培训。今年7月省局举办的全省特殊药品监管法规培训班,有357家企业依时参加,但仍有个别企业在当地市局多次通知提醒下仍无故缺席,说明其无视特殊药品监管法规要求,为进一步加大特殊药品监管力度,杜绝特殊药品流弊,省局决定对无故缺席培训的企业予以通报(见附表)。

对此次通报的企业,其所在地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管局应加强监管,核实其特殊药品经营情况,若有长期不经营特殊药品或存在非法经营行为、不具备经营条件的企业,应提请省局撤销其经营资格,并及时清点、封存和监督销毁库存的特殊药品。对辖区内其他特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市局必须加强飞行检查,严格要求企业执行特殊药品生产经营有关规定。今后,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应提前履行请假手续。对无故缺席培训及会议、情节严重的企业,省局将采取撤销特殊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等手段予以处理。

附表:违反规定无故缺席全省特殊药品监管法规培训班企业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5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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