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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济民倍健(广东)医药有限公司等3家药品经营企业采取暂停销售(配送)药品风险控制措施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6-08 17:33:50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561 【字体: 打印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22年 第56号

  经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监督检查,济民倍健(广东)医药有限公司等3家药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综合评定结论为不符合要求,存在药品质量安全隐患。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及《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第六十二条规定,我局对该3家企业采取暂停销售(配送)药品风险控制措施,现予以公布。

序号

企业名称

药品经营许可证

检查时间

综合评定

结论

1

济民倍健(广东)医药有限公司

粤BA0200562

2022年5月25日

不符合要求

2

广东泰龙药业有限公司

粤AA6631270

2022年5月18日

不符合要求

3

广东万平药业有限公司

粤AA0201329

2022年4月27日

不符合要求

  企业排除质量安全隐患后,向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送整改报告,提出解除风险控制措施申请。

  特此通告。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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