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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疫苗委托储存配送信息的通告(2020年 第94号)
发布时间:2020-12-04 09:56:40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629 【字体: 打印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20年 第94号

  根据《疫苗管理法》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监管促进疫苗供应工作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7〕76号)精神,现就深圳赛诺菲巴斯德生物制品有限公司、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疫苗生产企业疫苗委托储存配送信息通告如下:

序号

委托品

种目录

委托企业名称

委托企业注册地址

被委托

企业名称

被委托企业

注册地址

被委托企业

仓库地址

委托配送区域

委托配送合同期限

1

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国药准字J20140173),规格:10μg/支(含预充型注射器装稀释液0.5ml/支)

深圳赛诺菲巴斯德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深圳市坪山新区锦绣东路25号赛诺菲巴斯德生命科学园

国药集团医药物流有限公司拟

上海市静安区康宁路1089号1幢701、801室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富力金港新城广州富力国际空港综合物流园J18栋

陕西、甘肃、青海、新疆、宁夏(省、自治区)区域仓储、区域配送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国药控股海南有限公司

海南省海口市金盘工业开发区建设路10号A段第二层西侧

只负责疫苗运输,不涉及疫苗储存

海南省区域配送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国药控股广西有限公司

南宁市国凯大道东18号办公楼1-4楼(除110号房)、5楼517号房

只负责疫苗运输,不涉及疫苗储存

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域配送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华润湖南医药有限公司

长沙市高新区麓谷大道698号

只负责疫苗运输,不涉及疫苗储存

湖南省区域配送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国药控股江西有限公司

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五路666号

只负责疫苗运输,不涉及疫苗储存

江西省省区域配送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

1.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国药准字SJ20140114),规格:0.5ml/瓶。

2.甲型肝炎灭活疫苗(人二倍体细胞)(国药准字SJ20140055),规格:25U/0.5ml/支。

3.四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酿酒酵母)(注册证号S20170037),规格:0.5mL/支。

4.口服五价重配轮状病毒减毒活疫苗(Vero细胞)(注册证号S20180002),规格:每支2ml,每1次人用剂量2ml;所含5种人-牛轮状病毒重配株效价不低于如下限值:G1:2.2×10^6感染单位;G2:2.8×10^6感染单位;G3:2.2×10^6感染单位;G4:2.0×10^6感染单位;P1A[8]:2.3×10^6感染单位。

5.九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酿酒酵母)(S20180008),规格:0.5mL/支(预填充注射器)。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市江北区金源路7号25-1至25-8

顺丰医药供应链有限公司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76号603(含夹层)

只负责疫苗运输,不涉及疫苗储存

全国干线运输+广东、河南、河北、天津、湖南、云南省(直辖市)内区域配送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特此通告。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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